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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聘用条件及程序


一、学历要求:高中学历或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以上学历。
二、资历要求:通过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(经济、会计、审计、统计、卫生等系列)合格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。
㈠员级:
中专或高中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
㈡助理级: 
①高中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,并取得员级职务满6年;
②中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;
③大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;
④本科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。
㈢中级:
①中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,并取得助理级职务满4年;
②大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;
③本科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;
三、本人提供的材料:资格证书、学历证书、继续教育证书、职称外语合格证书(有要求的系列)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、身份证件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办理期限:全年受理,自收理之日起一个星期工作日内。
五、申报程序:凡具备条件的合格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到人事局职称办领取“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职称聘用申报表”,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,报人事局职称办。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,需在本单位岗位设置的系列和结构比例控制数额内,方可办理聘用手续。
六、参加人事代理的人员可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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